“为什么,你不恨吗?”萧庆恩低低地笑了出来,笑得比哭还难看,整个人都在发抖,“亏我以为,你是一个很有气性的人。”
他病急乱投医,破罐子破摔,寄希望于苟纭章能和他一样,在绝望之中,生出玉石俱焚的念头。
苟纭章撇嘴,默默道:“我是读书少,不是蠢。”
谋杀太子,诛九族的重罪。
萧庆恩表情冷漠,声音嘶哑:“是,你和我不一样。你还有弟弟,还有很多朋友,只有我一无所有,连母妃也不在了,拖着这一身病体,像个废人一样什么都做不了。”
萧庆恩抓着手边的纸钱,投进没有火的火盆里。
“你知道我母妃的病是怎么来的吗?那时候,我母妃和皇后一起怀孕,我母妃原本只是身子骨弱,可孕中喝了父皇送的安胎药,身体就越来越差,生我的时候差点死掉……哈哈哈……哈哈……”
他又哭又笑,形若疯癫。
“或许,我们早就应该死了,而不是这二十年里苦苦求生。二十年啊!我和我母妃被折磨了整整二十年,日日夜夜与病痛相伴,生不如死!”
苟纭章眉头紧皱,神色复杂地看着他。
“咳咳……咳咳咳……”萧庆恩重重咳嗽起来,咳得面目通红,满眼泪花。
“他是用这种残忍的手段……来绝了我的野心,绝了我和太子争抢的可能。萧觉声尚且是不能读书,我呢!我是一辈子都不能拥有健康的身体!你说,世上怎么能有这么狠毒的父亲?虎毒尚不食子,可他就这么对我!他那么爱他的大儿子,那我……我就杀了他,让他尝尝痛不欲生的滋味——”
他是这样想的,可是却做不到。
苟纭章拧眉,冷静道:“可这一切和我有什么关系?你不应该骗我。”
“你若是在他登基之前杀了他,萧觉声就是唯一有资格继承皇位的人,或许他能保住你……”
萧庆恩自欺欺人地说着,最后看向苟纭章,像是陷入了无法逃脱的沼泽里,越陷越深,只能拼命抓住眼前的浮木。
他疯了一样,不停地重复问:“你为什么不杀了他……你为什么不杀了他……”
苟纭章沉默半晌,如实道:“你的计划太多漏洞了,我真的不能信。”
萧庆恩噎住了,忽然仰天大笑,声音透着无尽的苍凉。
“哈哈哈……哈哈……哈哈哈……”
她这句云淡风轻的话,实际上却是他费尽心机,用尽全力的结果,可悲可叹,他孤注一掷却仍然没有伤到萧闻礼或者萧钧一根毫毛。
或许上天本来就这样不公平。
所以任凭他如何挣扎,都不能动摇命运一分一毫。
苟纭章看着他的眼神,从最初的怜悯变成了疏远,后退一步,转身离开。
走到宫门的时候,萧觉声己经在马车旁等候。
见她比自己出来的还晚,用脚趾头想想,就知道她返回灵堂了。
萧觉声伸手扶她上马车,“庆恩怎么样?”
“疯了吧。”苟纭章瞥了他伸来的手一眼,淡淡道,“不过能理解,你们姓萧的都挺疯的。”
她兀自上了马车,补充一句,“姓叶的也疯。”
反正京都没一个好人。
回到王府的时候,天己经黑了。
萧觉声坐在椅子上,左手端着一个青瓷茶盏,右手捏着杯盖,有一下没一下地轻蹭茶盏边缘,却始终没有喝一口。
首到茶汤的热气散尽,门外有很轻的脚步声传来,他才低头欲盖弥彰地喝了一口冷茶。
苟纭章刚从净房沐浴出来,穿了一袭缥碧色的寝衣,长发散下像瀑布一样垂在腰际,发鬓边的碎发还是湿的,带着点点水珠,周身透着干净清爽的凉意。
萧觉声张了张口,正要叫她,“我今日……”
“我先睡了。”
苟纭章抬手打了个哈欠,看都没看他一眼,迈着有些懒散的步伐,径首从他跟前走过,进了卧房里间。
幽暗的烛光下,一把剑孤零零地躺在桌子最显眼的地方。
萧觉声拿起来剑,垂眸看了看,有些挫败地轻叹一口气,又放回桌上。
明天再给吧,他想。
……
清晨时,窗外有鸟清啼,日光融融,照着花瓶中一簇刚绽放的蔷薇花。
苟纭章睡得早醒得早,正迷迷糊糊地神游,还没完全清醒。忽然一只手摸了一把她的额头,又轻轻拨开她脸上的发丝,随即,温热的气息洒在脸颊,有人在她脸上亲了亲。
动作温柔,仿佛极尽珍重。
苟纭章一时有些恍惚,还没回神,唇就被人啃吮上来。
像怕把她弄醒,小心翼翼的不轻不重的亲吻舔舐。温热湿濡的勾缠间,苟纭章眉头微蹙,喉里抑出一声哼吟。
呼吸缠绕,只听男人低低的轻喘,喑哑中带着隐忍的渴求,亲得越来越重,愈渐失控。
苟纭章心头大乱,脊骨酥麻,闭着眼,眼睫不受控制地轻颤。
上方的人似察觉她的反应,忽然停下动作,掀了被,蹑手蹑脚地灰溜溜逃去。
苟纭章心跳如雷,一动不动,愣是等到萧觉声出了门,才磨磨蹭蹭地起床。
“郡主,你昨日戴的那对红玉耳坠摘下来放哪儿了?”宁芳站在梳妆台前,正整理匣子里的耳坠,一边翻找,一边问道,“我怎么没看到。”
苟纭章坐着发呆,没听清她的话,首到她又喊了一声,“郡主!”
“啊……”苟纭章想了想,“在净房吧,昨儿沐浴摘下来了。”
宁芳嘟嘴,抱怨道:“以后别摘了乱放,都丢了好几只了,这些可是我和芬儿挑了好久的。”
“知道了。”苟纭章懒懒地敷衍一句,起身去净房找。
两只耳坠就放在浴桶旁的小桌上,苟纭章拾起来,瞥见旁边的架子上挂着一张帕子,看起来十分眼熟。
石榴花的图案刺绣,正是她找不到的那条。
帕子还是湿的。
显而易见,是不久前被人用过,弄脏了,才洗干净挂在这儿。
苟纭章看着面前诡异出现的帕子,忽然想起来,原来是之前在飞衡轩的时候,被萧觉声顺走了。
她看了看湿帕子,啧了一声,面露嫌弃。
“死变态。”
这玩意儿,还给她她也不要了。
……
闲来无事,苟纭章想起那匹还没拿下来的黑马,不禁心痒,带着宁芳宁芬又去了一趟马场。
偌大的驯马场上,苟纭章策马疾驰,一圈又一圈地飞快跑着,不知疲倦。
她喜欢骑马,喜欢狂风从耳旁呼啸而过,遮盖所有的声音,能听到的只有阵阵的马蹄声,和自己急促的呼吸与心跳。
在很快很快的速度下,人与马儿不停地较劲。人赢了,就能成为马儿的主人,马赢了,就能获得持续的自由。
沙草被扬得飞起,跑了几十圈下来,苟纭章累得筋疲力尽,马也气喘吁吁。
她攥紧手中的缰绳,用力一扯,低喝一声:“吁——”
站在外围的王显屏住了呼吸。作为一个驯马师,他也极少能看见御马这么张狂的人,像在和敌人拼搏厮杀,一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架势。
让人觉得痛快、酣畅淋漓。
随着苟纭章的命令,黑马前蹄高高一扬,嘶鸣一声,再重重地落下前蹄,停了下来。
马输了,她赢了。
苟纭章喘着气,粲然一笑。
王显不由地跟着笑了起来,大步走上前,“恭喜郡主!这匹良驹算是遇到它的伯乐了。”
苟纭章伸手顺了顺马儿的鬃毛,笑得明亮,道:“要这么说,你应该恭喜马呀。”
“那郡主应该先为它取个名字。”王显提议道。
苟纭章沉吟片刻,拍了拍马背,“你跑得这么快,又这么黑,就叫黑风吧。”
王显朝黑风拱手,戏笑道:“那小的,就恭喜黑风有主了。”
苟纭章被逗得大笑,心情大好,朝宁芳招手,“快快拿银子过来,请这位小哥喝酒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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